主旨:檢送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 疫補貼作業須知」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2554B號 函、110年6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74433號函及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計畫辦 理。
二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提升全國 COVID-19疫情到三級警戒,並宣布延長全國疫情三級警戒 至110年6月28日。
三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,父母或監護人需在家 照顧孩童,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,為減輕家庭經濟負 擔,提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,依據上開計畫,教育部訂定 旨揭作業須知,其內容說明如下:
(一)發放對象: 1、本補貼發放對象,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:(1)截至110年5月31日,年齡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 幼兒。 (2)109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。 (3)109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 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。 2、前款身心障礙學生,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: (1)110年5月31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,經各級主管機 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 之學生,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 者。 (2)110年5月31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,領 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。
(二)補貼金額: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,每人新臺幣1萬元。
(三)領取期程:第一階段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 止;第二階段教育部將另予公告。
(四)領取方式:由教育部透過戶政、健保資料、學籍系統及 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資料,檢核資格。符合資格者, 其領取方式分二階段辦理: 1、第一階段:採「網路申領」及「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 ATM領取」2種管道辦理,其領取方式及時程如下: (1)網路申領:於110年6月15日至110年9月30日止,孩 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可至「行政院孩童家庭 防疫補貼網」(https://10000.gov.tw)申領。 (2)3家金融機構之實體ATM領取:於110年6月18日至 110年9月30日止,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可 持全國373家金融機構任一家之提款卡,至國泰世 華商業銀行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或台新國際商業銀 行等3家銀行設置之實體ATM領取。 2、第二階段:對於因故未能於第一階段領取者,俟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解除全國 疫情第三級警戒日後,教育部將另予公告第二階段領 取資訊及地點。
四、考量孩童家庭恐有資訊設備缺乏、居住偏遠地區領取不便 等情事,學校(幼兒園)於停課期間所提供學生線上學習之 資訊設備,亦請協助孩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可利用此資訊設 備,上網辦理本補貼網路申領事宜。 五、檢附本須知及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110年6月11日簡報 各1份,亦可逕至本局網站-最新消息專區(網址:www. tyc.edu.tw)下載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