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114年9月3日南高秘字第
1140008589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「桃園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」,未獲選
參加全國賽之作品,原訂退件日期為114年10月15日及16
日。惟該日期適逢北區承辦學校南崁高中第一次學習評
量,為避免退件影響該校考試,故旨揭比賽退件日期調整
如下:
(一)北區學校國小組退件日:114年10月21日(星期二)。
(二)北區學校國中、高中職組退件日:114年10月22日(星期
三)。
三、請北區各校務必轉知相關人員。
正本:財團法人龍華科技大學、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、桃園市立武陵高級中等學
校、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、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、桃園市立南崁高
級中等學校、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等學校、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等學校、桃園市
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、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