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1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40091653號函辦 理。 二、活動起源與對象:國家交響樂團秉持「讓音樂走進校園、 讓藝術成為青春記憶」之理念,自98年起於建國中學、北 一女中、師大附中、松山工農等校試辦音樂講座。活動深 獲師生迴響,許多同學並因此首次接觸古典音樂而啟發興 趣。自100年起,國家交響樂團持續擴大辦理迄今,不侷限 於音樂科班或社團,而以尚未於現場聆聽交響樂演出之高 中職學生為主要推廣對象,期能以現場分享之力量,培養 青年學子對表演藝術之熱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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